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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9-22 | 點閱數: 102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莊晴雯
電話:03-3322101# 7470
電子信箱:18101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5007454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中華民國第24屆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辦法

 

主旨: 轉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24屆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辦法」,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05年9月20日府青公字第1050229325號函辦理。
二、 本活動係為選拔各界傑出女青年,樹立婦女典範,鼓勵女性投入公共領域,貢獻社會與國家。
三、 請有意願參加選拔者逕自該會網址(http://ttoywa.ehosting.com.tw/)下載候選人推薦表暨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填妥後於105年11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臺北市大安區杭州南路2段93巷27之1號,中華民國選拔第24屆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委員會彙辦。
四、 檢送選拔辦法1份。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本市公私立各國中、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含國立)、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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