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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12-06 | 點閱數: 763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李玉文
電話:03-332-2101#7321
電子信箱:1002054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5029941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1050299417_Attach01.pdf 1050299417_Attach02.doc 1050299417_Attach03.doc)

 

主旨: 為服務參加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臺東考區考生,方便市區內交通往來,臺東縣政府安排12月9日至12月12日臺東火車站至新生國中、東海國中試區免費接送服務,敬請協助公告廣為宣導,請查照。
說明: 依臺東縣政府105年11月30日府人任字第105024319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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