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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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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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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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1853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6年1月4日藝視字第106000006
4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收件時間:106年3月1日起收件至106年4月15日截止(以
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二)收件方式:將作品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國立臺灣
藝術教育館收」(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信封上
須註明「參選2017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
別。
三、 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該館網站(http://ed.
arte.gov.tw/painting)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