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蚵間國民小學 函 |
地址:32745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3鄰文化路1段636號 承辦人:徐良煥 電話:03-4768413#51 傳真:03-4768076 電子信箱:laser12122002@yahoo.com.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3月22日 |
發文字號: | 蚵小總字第106000173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06年度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跨國交流甄選計劃 (0001733A00_ATTCH1.docx 0001733A00_ATTCH2.docx 0001733A00_ATTCH3.docx) |
主旨: | 本校承辦「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06年度許潮英跨國交流甄選計畫」乙案,詳如說明及附件,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06年度「許潮英跨國交流甄選計畫」辦理。 |
二、 | 甄選資格: |
(一) | 被推薦者父或母為設籍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的外籍配偶並就讀四縣市內的四-六年級國小學童,且具正式學籍者得經推薦提出申請(以家庭不重複申請為原則)。 |
(二) | 參加者應由推薦單位推薦,由主辦單位依適當之甄選方式,邀集評選委員共同辦理審查事宜。除學童104學年度之各項學習表現良好之外,並能具備探索學習父母親母國原生家庭文化風俗之意願及實踐規畫主題者。 |
(三) | 推薦單位應對學生平時表現和生活環境確實查訪,確認受推薦學童具有符合本要點所定標準之具體事實。 |
三、 | 推薦方式: |
(一) | 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內公私立國民小學及依法設立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教育或民間單位均可推薦。 |
(二) | 推薦方式請上桃園市新屋區蚵間國民小學http://163.30.197.129/xoops/下載推薦表。並備妥相關文件送蚵間國民小學審查。 |
(三) | 收件地址: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三鄰文化路一段636號,收件者:蚵間國小總務主任 徐良煥,聯絡電話:03-4768413#51 。 |
四、 | 評選方式: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成立評審委員會,針對申請學童之家庭經濟狀況、在校綜合表現及「跨國交流規劃」之可行性與發展性,進行相關書面審查,依名額擇優錄取。 |
五、 | 相關內容詳見附件,請踴躍推薦參加。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新竹縣市各國小、苗栗縣各國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