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3
:::
資訊 游光明 - 教務處 | 2017-06-21 | 點閱數: 2764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6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060043964號函辦理。
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鼓勵電視業者提升兒童節目製播品
質與提供兒童更好的收視節目環境,106年度委託財團法
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辦理「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
」評選活動,以半年一次方式評選出適合12歲以下兒童觀
賞之節目,並發予「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證書。
三、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106年針對學齡前兒童及國小學
童舉辦「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我要說故事」徵稿活動,
規劃包括文字、圖畫、照片、漫畫等4類徵稿,截稿日期
為106年10月31日。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