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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鍾怡盈 - 教務處 | 2017-06-29 | 點閱數: 2496

主旨:有關本市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學習社群實施計畫申辦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5月24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73681號函暨同年6月16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85693號函辦理。
二、為簡化行政作業,提升行政效率,達成行政支援教學,聚焦課堂實踐,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的目的,教育部刻正進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以下簡稱教專計畫)轉型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以下簡稱實踐方案)與精進教學計畫之整合作業。106學年度實踐方案將持續辦理社群、專業人才培訓認證(包含初階與進階專業回饋人員、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認證)及輔導等。
三、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學習社群(以下簡稱教專社群)將簡化辦理方式,讓教師以輕鬆自主的方式籌組社群,期能透過社群增加教師間的專業對話,提升教師專業教學技巧,促進學生學習成效。本市依據教育部之規定,訂定106學年度教專社群實施計畫(詳請參照附件1),相關期程說明如下:
(一)申辦說明會:106年8月3日(星期四)上午9時。
(二)計畫申請:106年8月4日至106年8月11日。
(三)計畫審查:106年8月14日至106年8月18日。
(四)審查結果公告:106年8月31日前。
(五)本市106學年度教專社群3人以上成群,至多12人為原則,每社群經費申請金額為新臺幣1萬元整,每校申請社群上限2群。
四、本市依教育部規定持續辦理人才培訓認證,初階與進階專業回饋人員、教學輔導教師人才之培訓研習,預計於106年8月開始辦理,請各校轉知欲參與教師預留研習時間。
五、檢附教師專業發展學習社群實施計畫及本市辦理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學校需求調查表各1份,請各校於106年7月21日(星期五)前,回傳需求調查表至本局國小教育科,傳真:(03)3358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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