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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游光明 - 教務處 | 2017-11-15 | 點閱數: 2167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2日臺教協作字第1060159517號函辦
理。
二、 旨揭本市反映問題,教育部研覆說明臚列如后:
(一)有關國中小設備經費係由地方政府自行編列預算補助轄
屬學校。
(二)國教署目前係針對新增科技領域(生活科技領域)部分,
規劃補助地方政府建置生活科技領域教室經費:
1、 班級規模24班以下設置1間、班級規模25班以上增設1
間,每增24班再增設1間(不含抽離式班別,例如資源
班、資優班等)。
2、 每間教室補助經費新臺幣60萬元添購基本設備,各地
方政府得視所屬學校是否具備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
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證書,且任教
0
1060008489
■■■■■■ID 8_教務處■■■■■■■106/11/15 08:08
■■■■■■■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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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頁 第2頁,
裝 訂線
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師資,申請每間教室擴
充設備經費40萬元。
(三)教育部國教署近期將針對彈性課程、素養導向教學等面
向彙整105學年度國中小階段前導學校實施情形產出課
程實施手冊,屆時可參考國中小階段前導學校課程規劃
模式以瞭解議題融入課程之實際運作模式。
三、 另涉及課綱詮釋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反映之共通性
問題研覆如附件二。
四、 請各校協助上網公告,俾利親師生瞭解新課綱內涵及相關
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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