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3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1-19 | 點閱數: 76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3樓
承辦人:吳貞瑩
電話:03-3387506*26
電子信箱:1001369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日
發文字號: 桃教政字第107009265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附件1-桃園市政府函文、附件2-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兼辦政風人員管理要點、附件3-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兼辦政風人員管理要點說明 (1070092654_Attach01.pdf 1070092654_Attach02.doc 1070092654_Attach03.doc)

 

主旨: 轉知本府函頒「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兼辦政風人員管理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07年10月19日府政安字第1070265595號函辦理。
二、 本府為協助所屬未設置政風單位之機關、學校辦理政風業務,使政風工作得以順利推展,樹立清廉服務品質,本府爰訂定「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兼辦政風人員管理要點」。
三、 檢附「桃園市政府函文」(附件1)、「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兼辦政風人員管理要點」(附件2)及「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兼辦政風人員管理要點說明」(附件3)各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副本: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