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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9-22 | 點閱數: 49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助理員 黃虹庭
電話:03-3322101#7575
傳真:03-3310590
電子信箱:1001550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9月8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09008148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原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及其附件影本 (1090081487_ATTACH1.pdf 1090081487_ATTACH2.pdf)

 

主旨: 教育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公告,由現行12%,自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至112年為15%,請查照辦理。
說明: 依教育部109年9月4日臺教人(四)字第109012739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除外)、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副本: 本府財政局、本府主計處、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本局國中教育科、本局國小教育科、本局幼兒教育科、本局終身學習科、本局教育設施科、本局體育保健科、本局特殊教育科、本局資訊及科技教育科、本局學輔校安室、本局秘書室、本局會計室、本局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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