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3
  • slider image 643
  • slider image 664
  • slider image 644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9-26 | 點閱數: 562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陳怡妏
電話:03-3322101#732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6394@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9023492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090234924_ATTACH1.pdf 1090234924_ATTACH2.doc 1090234924_ATTACH3.pdf)

 

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十六點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一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
副本: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