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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9-28 | 點閱數: 42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約僱人員 曹詠捷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電子信箱:hyes9125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9009019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1090090197_ATTACH1.pdf 1090090197_ATTACH2.png)

 

主旨: 函轉109年教育部敬師電子賀卡,請協助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41821號函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來函及電子賀卡各1份。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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