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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9-23 | 點閱數: 942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楊秀枝
電話:3322101*7322
傳真:3342906
電子信箱:185009@mai.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2022979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0229798A00_ATTCH1.pdf)
主旨:轉知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等5項晉升官等(資
位)訓練辦法修正草案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刊
登公告於考試院民國102年9月14日公報及該會全球資訊網
站,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2年9月14日公訓字第1022
160804號函辦理,檢送原函影本1份。
二、旨揭訓練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建議修正意
見表電子檔,請至該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
「最新消息」項下查詢。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 2013-09-23
09: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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