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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0-16 | 點閱數: 836
桃園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鄧佳明
電話:03-3322101-733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305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2024939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桃園縣政府為民服務工作人員獎懲要點」自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 查照。
說明: 依本府人事處102年8月27日簽奉 核可辦理。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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