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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0-16 | 點閱數: 1202
桃園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張沂棠
電話:03-3322101#7553
傳真:03-3329163
電子信箱:19203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政安字第102025226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主旨: 檢送本府「102年使用個人資料防護研析專報」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2年政風工作計畫辦理。
二、 為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於101年10月施行,確保本府所屬人員使用個人資料相關查詢資訊系統具合法與正當性,防範個資不當洩漏情事發生,本府政風處爰蒐羅相關學理學說、法令規定、資安維護措施、易滋弊端案例,併同本(102)年度專案稽核發現之共同缺失態樣、策建議事項等六大部分編撰本研析專報,俾供本府各機關、學校業管單位施政之參考。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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