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張家偉 電話:03-3322101#7335 電子信箱:183058@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2025992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
主旨: | 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為表揚傑出校友,弘揚校譽,樹立楷模,激勵後進,自即日起至102年11月15日止,接受各界推薦傑出校友人選,請 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102年10月21日高市港中教字第10270638900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來函影本、傑出校友選拔辦法暨推薦表如附件;並請於旨揭期限日,將推薦表寄至該校教務主任洪自強信箱。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