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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0-25 | 點閱數: 1093
桃園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張家偉
電話:03-3322101#7335
電子信箱:18305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2025992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主旨: 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為表揚傑出校友,弘揚校譽,樹立楷模,激勵後進,自即日起至102年11月15日止,接受各界推薦傑出校友人選,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102年10月21日高市港中教字第10270638900號函辦理。
二、 檢送來函影本、傑出校友選拔辦法暨推薦表如附件;並請於旨揭期限日,將推薦表寄至該校教務主任洪自強信箱。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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