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學生方便記誦,教育部體育署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請各校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說明宣導(檔案可至「游泳121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sports.url.tw/): |
(一) | 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救溺先自保: |
1、 | 叫:大聲呼救。 |
2、 | 叫:呼叫119、118、110、112。 |
3、 | 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
4、 | 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
5、 | 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標等)。 |
(二) | 防溺十招: |
1、 | 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
2、 | 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
3、 | 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
4、 | 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
5、 | 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
6、 | 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
7、 | 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
8、 | 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
9、 | 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
10、 | 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
六、 | 為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請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能力等概念納入學校102學年度及103學年度行事曆及相關課程計畫: |
(一) | 依「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各校為策進及協調全校體育工作及行政業務,得依相關法令設學校體育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審議下列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