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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子玄 - 學務處 | 2014-04-23 | 點閱數: 667
為了讓學生方便記誦,教育部體育署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請各校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說明宣導(檔案可至「游泳121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sports.url.tw/):
(一) 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救溺先自保:
1、 叫:大聲呼救。
2、 叫:呼叫119、118、110、112。
3、 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4、 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5、 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標等)。
(二) 防溺十招:
1、 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2、 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3、 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4、 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5、 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6、 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7、 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8、 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9、 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10、 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六、 為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請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能力等概念納入學校102學年度及103學年度行事曆及相關課程計畫:
(一) 依「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各校為策進及協調全校體育工作及行政業務,得依相關法令設學校體育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審議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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