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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紀佳佑 - 教務處 | 2014-11-24 | 點閱數: 113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1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129392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清寒學子學習所需,該會提供500臺愛心再生電腦,供有電腦需求的國民教育弱勢學童(含高中、國中與小學)申請,申請時間自103年11月1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
三、檢附該會來函暨申請審核原則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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