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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3-12 | 點閱數: 857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

承辦人:童瓊華
電話:03-3322101#733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177@mail.tycg.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05778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0057781A00_ATTCH2.pdf)
主旨:有關中華大學推廣教育處臺北分處辦理「104年度碩士學
分班」訊息,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中華大學104年3月5日中華推廣字第1040000775號函辦
理,並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不含區公所)
副本: 2015-03-1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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