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辦理「中華民國第19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一案,請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參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3月24日臺教學(四)字第1040037297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與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王慶泉,電話:(02)77367889;Email:w42716@mail.moe.gov.tw。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選拔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