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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3-31 | 點閱數: 947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子玉
電話:03-3322101分機732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501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4007991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0079916A00_ATTCH7.pdf、0079916A00_ATTCH5.doc、0079916A00_ATTCH6
.doc)
主旨:為服務參加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臺
東考區考生,方便市區內交通往來,臺東縣政府安排4月17
日至4月19日臺東火車站至新生國中試區免費接送服務,
敬請協助公告廣為宣導,請查照。
說明:依臺東縣政府104年3月30日府人任字第1040060604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2015-03-31
10:45:46
10400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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