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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10 | 點閱數: 1209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

承辦人:李佳儒
電話:03-3322101#7525
傳真:03-3367101
電子信箱:064235@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桃教中字第104002361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0023616A00_ATTCH3.doc、0023616A00_ATTCH1.doc、0023616A00_ATTC
H2.doc、0023616A00_ATTCH4.doc)
主旨:檢送「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
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各1份,請協助轉知
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4年4月9日府教學字第1040065861號函
辦理。
二、檢附「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
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含修正對照表)」、「104年臺閩地
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
參考原則」、「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
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填表說明」及「104年臺閩地區
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日程表
」等相關表件各1份。
正本:本市各市立國中小、國立桃園啟智學校
副本:本局國小教育科(含附件)、本局幼兒教育科(含附件) 2015-04-10
10:05:51
104000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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