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重要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1 | 點閱數: 106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

承辦人:陳奕如
電話:03-3322101-7419
傳真:03-3358254
電子信箱:ghif9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14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4002411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各校所屬教師倘有意申請於104學年度轉任校內其他教
育階段或任教類科者,請於104年5月8日前專案報局,請查
照。
說明:
一、貴校教師倘於104學年度擬轉任校內其他教育階段或任教
類科(如普通班教師轉任特教班教師或特教班教師轉任普
通班教師)者,請於104年5月8日前專案報局並備妥教師評
審委員會會議紀錄(請敘明103及104學年度之班級數、員
額編制數、正式教師數及實缺數等)、教師欲轉任教階段及
任教類科之合格教師證等相關資料,逾期概不受理。
二、另本案申請教師如係甄選簡章規範轉任各類教師前應有服
務年限或公費合格教師者,各校應先行確認已無服務義務
限制後再行辦理。
正本: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仁美國中(附設華德福國小部)
副本:本局特殊教育科、本局幼兒教育科、本市桃園區成功國小(介聘承辦學校)、本市
中壢區大崙國小(缺額掌控組)、本市桃園區龍山國小(缺額掌控組)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