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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1 | 點閱數: 860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童瓊華
電話:03-3322101#733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177@mail.tycg.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09954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0099542A00_ATTCH1.pdf、0099542A00_ATTCH2.doc、0099542A00_ATTCH3
.docx、0099542A00_ATTCH4.doc)
主旨:有關國立臺北大學第15屆傑出校友遴選暨表揚辦法相關訊
息,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國立臺北大學104年4月20日北大校字第1042000017號函
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副本: 2015-04-21
10:29:05
104000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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