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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8 | 點閱數: 103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陳奕如
電話:03-3322101-7419
傳真:03-3358254
電子信箱:ghif9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04002878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彰化縣政府轉知該縣芬園鄉同安國民小學安山分校自104學年度起將整併至同安國民小學,請貴校所屬教師如欲申請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依據彰化縣政府104年4月27日府教學字第1040131934號函辦理。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小
副本: 本局幼兒教育科、本局特殊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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