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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9 | 點閱數: 802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藍宜亭
電話:(03)3322101#7337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306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4009356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主旨: 為因應防汛期來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4月14日總處培字第1040030880號書函辦理。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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