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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5-06 | 點閱數: 77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

承辦人:候用校長張綾峰
電話:03-3322101#7457
電子信箱:jennychg@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6日
發文字號:桃教學字第104003083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轉知本市有意介聘至屏東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
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其他教師職務
,請 查照。
說明:依據屏東縣政府104年5月1日屏府教課字第10413621000號
函辦理。
正本:本市各市立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2015-05-06
09:11:53
104000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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