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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5-12 | 點閱數: 62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侯姿杏
電話:03-3310590
傳真:03-3310610
電子信箱:06108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5月8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04003192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有關銓敘部修正發布「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部分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桃園市政府人事處104年5月7日桃人考字第104000424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供參。


 

正本: 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本市各市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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