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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蔡佩珊 - 學務處 | 2015-06-30 | 點閱數: 1478

2015法律智『繪』王」四格漫畫比賽簡章

活動主題:

以四格漫畫方式表現宣導主題,並從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之法律觀念與行為中進行發想。

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9月15日(二)止。(以郵戳為憑)

參賽資格與組別:

1.參與資格:凡對漫畫創作有興趣之青少年兒童皆可參加。

2.參賽組別:共分五組,以103學年之在學學籍為準

        (1)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

        (2)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

        (3)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4)國中組

        (5)高中組。

3.多元文化特別奬:為彰顯臺灣多元文化之特色,每一組別設置1名多元文化特別奬,奬勵參賽學生以其原生家庭母語之文字、語言或圖像特色,表達宣導之主題。

4.為豐富參賽作品,得奬者以不重複得奬為原則

5.參賽學生就讀學校與參與組別,以暑假之前就讀之學校與年級為原則

徵件規格與題材範圍:

1.圖畫紙四開(39 × 54 公分),格式以四格漫畫為限。

2.作品的構圖、用色、創意及技巧,請自由發揮,以生動活潑之方式表達主題意義及重點。畫面輔以精簡文字而仍能呈現創意之幽默漫畫為上選,請儘量以圖案意象的聯想、誇張、隱喻、比擬等方式來表達情感張力與戲劇情節。

3.取材可參考

(1)法務部「more法狀元」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 (http://tpmr.moj.gov.tw/

(2)法務部「無毒家園網」 (http://refrain.moj.gov.tw/mp.asp?mp=1

(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cib.gov.tw/Home/Default)

(4)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immigration.gov.tw/mp.asp?mp=1)

(5)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官網 (http://www.mohw.gov.tw/cht/dops/)

(6)教育部紫錐花網站(http://enc.moe.edu.tw/)

(6)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反毒資源館」

(https://consumer.fda.gov.tw/AntiPoison ... ?code=6010&nodeID=374)

投稿辦法:

1.郵寄報名

  請參賽者將作品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27號2樓 博望策略公關顧問有限公司「法律智慧王」四格漫畫收』。報名及收件至9月15日(星期二)下午5點截止,並於信封上註明報名活動名稱及組別。本活動免報名費,須自行負擔掛號郵寄相關費用。

2.學校集體送件

  完成郵寄所需報名表(網路下載)後,可將作品交給學校學務處或輔導室,由學校統一收集後,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漫畫作品寄達『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27號2樓 博望策略公關顧問有限公司「法律智慧王」四格漫畫收』

3、信件內容須包含:參賽者報名表、作品正本一份。

4、可致電確認作品是否送達。聯絡人:陳靚如、聯絡電話:(02)2761-7958#31

評分標準: 

主題符合程度 40%(傳達法治精神主題之符合程度。)

漫畫連貫性 30%(故事連貫性,內容是否通順易懂。)

漫畫完成度 30%(漫畫之表達性、趣味性或藝術性。)

獎勵辦法: 

每組前三名各一名,佳作各八名,多元文化特別奬各一名。

第一名:每名奬金五千元,獎狀一紙,奬盃一座。

第二名:每名奬金四千元,獎狀一紙,奬盃一座。

第三名:每名奬金三千元,獎狀一紙,奬盃一座。

佳    作:每名奬金一千元,獎狀一紙。

多元文化特別奬:每名奬金二千元,奬狀一紙。

注意事項:

  • 作品內容不得出現有關作者個人之相關訊息或提示。
  • 參賽作品評定後,得獎者由廠商以書面通知參賽者,並於評審會議後將得獎名單刊登於法務部「more法狀元」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
  • 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法務部所有,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不另行通知及致酬之情況下,有重製、廣告宣傳、網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之權利。
  • 每人參賽作品以一幅為限,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且一稿不得二投,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如經檢舉抄襲並查證屬實者,喪失參賽資格,並須返還得獎獎金。
  •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參加活動者所填寫的通訊聯絡方式(如E-mail、地址、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參賽學生就讀學學校與參與組別,以暑假之前就讀之學校與年級為主。
  •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2015「法律智『繪』王」犯罪預防及法治教育四格漫畫徵件活動

參賽報名表暨作品著作權授權使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姓名

 

作品編號

(執行單位填寫)

聯絡電話

 

身分證字號

 

地址

 

出生年月日

 

E-mail

 

 

就讀學校

 

參加組別

 

 

創作理念與說明(約50字)

 

作品著作權授權使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 作品內容不得出現有關作者個人之相關訊息或提示。
  • 參賽作品評定後,得獎者由廠商以書面通知參賽者,並於評審會議後將得獎名單刊登於法務部「more法狀元」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
  • 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法務部所有,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不另行通知及致酬之情況下,有重製、廣告宣傳、網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之權利。
  • 每人參賽作品以一幅為限,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且一稿不得二投,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如經檢舉抄襲並查證屬實者,喪失參賽資格,並須返還得獎獎金。
  •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參加活動者所填寫的通訊聯絡方式(如E-mail、地址、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參賽學生就讀學學校與參與組別,以暑假之前就讀之學校與年級為主。
  •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此 致 法務部

立書人(法定代理人)簽章:                

註:20 歲以下未成年人並請法定代理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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