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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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人字第104028276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訂定「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送旨揭「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管理要點」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