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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1-02 | 點閱數: 1033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沈秀蓉
電話:03-3322101#7572-3
傳真:03-3310610
電子信箱:06105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 府教人字第104028276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訂定「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旨揭「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管理要點」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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