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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訪客 - 輔導室 | 2015-12-07 | 點閱數: 1341

宋屋國小辦理本市「104年度特殊教育課程大綱-課程教學調整研習」一案,請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4年度教育部特教行政績效評鑑績優獎勵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研習時間:104年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二)研習地點:本市宋屋國小。
(三)研習對象:平鎮區、龍潭區國小設有特教班(含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之學校務必派員1-2名出席;對本議題有興趣之教師,約計80人。
三、本案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研習期間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8小時,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
四、請欲參加人員於104年12月11日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教師研習-桃園市-學年(104)-學期(上)登錄單位(宋屋國小)報名。
五、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劉嘉新組長,電話:(03)4933654分機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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