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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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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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9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力字第106022265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1060222659_Attach01.doc 1060222659_Attach02.pdf 1060222659_Attach03.doc 1060222659_Attach04.doc 1060222659_Attach05.doc 1060222659_Attach06.doc 1060222659_Attach07.doc 1060222659_Attach08.doc 1060222659_Attach09.doc 1060222659_Attach10.doc 1060222659_Attach11.xls 1060222659_Attach12.pdf) |
主旨: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送「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6年9月13日公訓字第1062160653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或請至該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首頁左列之「法規輯要/培訓法規/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特種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含各項訓練計畫)/地方特考訓練相關法規」下載使用。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