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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10-17 | 點閱數: 91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饒育嘉
電話:03-3322101分機7457
電子信箱:amy1215@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 桃教學字第106008120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060081208_Attach01.pdf)

 

主旨: 檢送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06年10月5日衛部救字第1061363759號函暨本府社會局106年10月12日桃社工字第1060075407號函辦理。
二、 考選部前於106年9月8日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修正條文業於同年9月12日公告於考選部網站(網址為www.moex.gov.tw/,路徑:首頁/考選法規/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高中、桃園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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