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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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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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學字第106008120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060081208_Attach01.pdf) |
主旨: | 檢送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1份(如附件),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衛生福利部106年10月5日衛部救字第1061363759號函暨本府社會局106年10月12日桃社工字第1060075407號函辦理。 |
二、 | 考選部前於106年9月8日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修正條文業於同年9月12日公告於考選部網站(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路徑:首頁/考選法規/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高中、桃園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