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11-28 | 點閱數: 859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侯姿杏
電話:03-3310590
電子信箱:06108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06009566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060095667_Attach01.pdf)

 

主旨: 本局104年11月3日桃教人字第1040086378函發布實施「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懲戒要點」自中華民國106年6月9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副本: 本府法務局 (含附件)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本府教育局人事室除外) (含附件) 、桃園市性別平等辦公室 (含附件)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