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蔡宗宏 電話:(03)3322101~7530 傳真:(03)3333275 電子信箱:1001742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秘字第106009629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1060096298_Attach01.PDF 1060096298_Attach02.PDF 1060096298_Attach03.DOCX 1060096298_Attach04.DOC 1060096298_Attach05.DOC 1060096298_Attach06.DOC 1060096298_Attach07.DOCX)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工友退職補償金發放作業注意事項」及附件四、附件五,除第十四點第一款第三目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06年11月27日府秘事字第1060283056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11月21日總處綜字第1060061979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修正「工友退職補償金發放作業注意事項」及附件四、附件五、修正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