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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12-12 | 點閱數: 85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王昭人
電話:03-3322101#7592
電子信箱:cjwang@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106010060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簡章公告事宜,請辦理。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12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060178506B號函辦理。
二、 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訂於107年3月4日(星期日)舉行。
三、 本檢定考試簡章將於本(106)年12月15日(星期五)公告於本檢定考試網站(https://tqa.ntue.edu.tw),另基於確保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之公平性、試題品質及試務安全考量等,自107年度起需收回考試試題題本,考後僅公布範例試題,不公布考試試題,請轉知所屬符合資格應考人注意報名相關事項。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市立原住民實驗高中籌備處除外)、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副本: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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