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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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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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高字第106010060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簡章公告事宜,請辦理。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6年12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060178506B號函辦理。 |
二、 | 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訂於107年3月4日(星期日)舉行。 |
三、 | 本檢定考試簡章將於本(106)年12月15日(星期五)公告於本檢定考試網站(https://tqa.ntue.edu.tw),另基於確保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之公平性、試題品質及試務安全考量等,自107年度起需收回考試試題題本,考後僅公布範例試題,不公布考試試題,請轉知所屬符合資格應考人注意報名相關事項。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市立原住民實驗高中籌備處除外)、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
副本: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