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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12-18 | 點閱數: 91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施玠羽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電子信箱:06613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6010230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主旨: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12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060169349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12月12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169349C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要點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最新消息區下載(http://163.30.76.50/web_01.php)。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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