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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12-18 | 點閱數: 858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王怡文
電話:03-3322101~735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053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06030336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060303367_Attach01.pdf)

 

主旨: 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新光人壽保險公司簽訂之公務人員團體保險自費投保專案費率調整,及與宏泰人壽保險公司簽訂之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優惠一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參考運用。
說明: 依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106年12月12日全公協字第106100680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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