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施玠羽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電子信箱:066133@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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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2月4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6009615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薦報資料寄送,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06年11月27日興中學字第1060008645號函及本局106年11月22日桃教終字第1060093348號函(諒達)。 |
二、 | 107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即日至107年1月15日止,請各單位薦報資料(含推薦表、優良事蹟備審資料)檢送一式3份,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乙份,郵寄核章正本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施玠羽小姐(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由本局彙辦審查後轉陳教育部評選,請各校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表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 |
三、 | 有關薦報作業等事宜問題,請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杏壇芬芳獎助理劉建成先生,電話:049-2332110轉322。 |
四、 | 旨揭計畫及表格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檔案下載區(http://163.30.76.50/web_05.php)下載。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高中、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各私立幼兒園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