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2-02 | 點閱數: 95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楊苓
電話:(03)3322101分機7522
傳真:(03)3367101
電子信箱:vxvx88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2月1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70007968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10700079681_Attach01.PDF 10700079681_Attach02.PDF)

 

主旨: 函轉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07年度教育菁英專業培育班-竹北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7年01月25日清南大教科字第1079000591號函辦理。
二、 本案上課日期:107年3月至107年12月,分兩階段上課。
三、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陳淑卿,電話:03-5715131#73043
四、 檢附國立清華大學原函影本及旨揭招生簡章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