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3-13 | 點閱數: 1559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鄭相玫
電話:03-3322101#7336
電子信箱:1004429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7005771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070057713_Attach01.PDF 1070057713_Attach02.DOC)

 

主旨: 有關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傑出校友推薦相關資訊,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國立基隆高級中學107年3月12日基中秘字第1070001591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