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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3-26 | 點閱數: 158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施玠羽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電子信箱:06613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70020581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主旨: 檢送本市「107年度杏壇新星獎評選實施計畫」及「107年度優質代理教師推薦實施計畫」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案旨在發掘校園中默默耕耘、犧牲奉獻之新進教育人員及代理教師事蹟,宏揚尊師重道之精神
二、 「107年度杏壇新星獎評選實施計畫」及「107年度優質代理教師推薦實施計畫」相關事項如下:
(一) 表揚人數部分:
1、 杏壇新星獎評選:
(1) 國小:5名。
(2) 國中:5名。
(3) 市立高中職:2名。
2、 優質代理教師:107年度加入市立高中職階段,各校符合推薦之代理教師5名(含)以內者,得推薦1名;符合推薦之代理教師6名(含)以上者,得推薦2名。
(二) 獎勵額度部分:
1、 杏壇新星獎評選:
(1) 初選(經學校推薦後送件,並經委員就資格、年資審查通過者):獎狀1紙。
(2) 入選(經委員書面審查進入第二階段到校訪視者):嘉獎1次。
(3) 獲選為杏壇新星獎者:於教師節表揚大會中頒發獎座1座、嘉獎1次、禮品(券)。
2、 優質代理教師:獎狀1紙。
三、 旨揭計畫收件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07年5月4日(星期五)止,寄(送)達公埔國小教務處(以郵戳為憑)。
四、 本案實施計畫請逕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網址:https://www.tycg.gov.tw/edu/index.jsp)或本局終身學習科檔案下載區(網址:http://163.30.76.50/web_05.php)下載。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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