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黃珮寧 電話:(03)3322101#7324 電子信箱:10024961@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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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4月12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力字第107008002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1070080020_Attach01.PDF 1070080020_Attach02.DOCX 1070080020_Attach03.DOCX) |
主旨: | 考選部函以,請貴機關(學校)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7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助產師考試」以及「107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報名訊息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考選部107年4月3日選秘一字第10711001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二、 | 為加強應考人服務,提供快速翔實之考試資訊,請貴機關(學校)惠予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如公共電子看板(跑馬燈)、Line官方帳號、機關網站首頁等登載考試報名訊息。 |
三、 | 旨揭考試定於107年4月17日起至107年4月26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之應考人儘速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資訊。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