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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4-16 | 點閱數: 1499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黃珮寧
電話:(03)3322101#7324
電子信箱:1002496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4月13日
發文字號: 桃人力字第107000224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070002246_Attach01.PDF)

 

主旨: 有關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養育雙(多)胞胎之子女,且其配偶未就業者,得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銓敘部107年4月2日部銓四字第107436490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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