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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4-17 | 點閱數: 611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陳鈺勝
電話:(03)3322101~7333
電子信箱:1001578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4月13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7007903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1070079038_Attach01.pdf)

 

主旨: 為因應107年防汛期來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已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人事總處107年4月2日總處培字第107003686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二、 本次Q&A(問答資料)共新增2題、修正8題,修正內容對照表及107年「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已置於本府人事處網站最新消息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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