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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4-18 | 點閱數: 717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陳子泳
電話:03-3322101~7334
電子信箱:1003368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7008460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1070084605_Attach01.pdf 1070084605_Attach02.doc)

 

主旨: 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訂於107年5月22日辦理「新世紀公共治理創新研習班」之「人事管理新知」系列課程,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文官學院107年4月11日國院交字第107060007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 為探討近期勞動基準法修正相關規定及影響,並輔以相關個案,協助公務人員於實務正確運用勞動基準法,文官學院爰辦理旨揭研習,相關事項摘述如下:
(一) 研習主題:公部門適用勞動基準法實務。
(二) 研習地點:國家文官學院(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76號)。
(三) 研習方式:採全日不住班方式辦理,中午提供膳食,請自備環保杯。
(四) 請核給公假,參訓人員如於研習期間請假,文官學院於研習結束後將請假紀錄送所屬機關登記。
三、 有意願參訓者請逕至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nacs.gov.tw)報名,參訓名單文官學院將於開班前5日公布於上開網站,不另發函通知。
四、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文官學院黃靖麟副研究員(電話:02-26531633,E-mail:empoler@nacs.gov.tw)。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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