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雅婷 電話:03-3322101#7416 電子信箱:1001381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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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4月3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07003443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070034432_Attach01.pdf) |
主旨: | 轉知南投縣久美國小及都達國小107學年度申請辦理實驗教育學校,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107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南投縣政府107年4月25日府教學字第1070094115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大竹國中附設幼兒園、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本市復興區公所 |
副本: | 本局幼兒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特殊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學輔校安室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