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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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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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4月3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7003467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臺東縣辦理實驗教育及公辦民營學校,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107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東縣政府107年4月27日府教學字第1070086090號函辦理。 |
二、 | 該縣所屬學校情形,說明如下: |
(一) | 辦理實驗教育之學校為:南王國小、富山國小、大南國小、土國小、三和國小、關山國小、初鹿國中、關山國中、蘭嶼中學。 |
(二) | 公辦民營學校為:桃源國小。 |
三、 | 另其他各校情形請有意願經由107年臺閩地區教師介聘至臺東縣各校服務者,自行去電詢問或上網搜尋,一經介聘成功後,不得以不知該校情形為由放棄介聘。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