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陳家慶 電話:03-3322101#7353 電子信箱:10012028@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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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 |
發文字號: | 桃人給字第10700028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070002875_Attach01.pdf 1070002875_Attach02.pdf 1070002875_Attach03.pdf) |
主旨: | 轉知銓敘部函以,「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7年3月21日訂定發布,並自同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 |
說明: | 依銓敘部107年4月27日部退二字第1074351877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人事處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 本處人事管理員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