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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6-15 | 點閱數: 1484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徐怡蓉
電話:3322101~7354
電子信箱:10036162@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 桃人給字第107000380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070003809_Attach01.PDF)

 

主旨: 有關夫妻同為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於養育2名以上之3足歲以下子女,且依規定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得同時請領不同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依銓敘部107年6月8日部退一字第1074518287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政府人事處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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