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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6-29 | 點閱數: 92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雅婷
電話:03-3322101#7420
電子信箱:1001381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07005173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070051732_Attach01.odt 1070051732_Attach02.pdf)

 

主旨: 「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07年6月2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58787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7年6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58787E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
副本: 本局各科室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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