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雅婷 電話:03-3322101#7420 電子信箱:1001381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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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07005173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070051732_Attach01.odt 1070051732_Attach02.pdf) |
主旨: | 「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07年6月2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58787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7年6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58787E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 |
副本: | 本局各科室 (含附件) |